吻和泪

等你的365天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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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单位又搬迁了,这次来的是北方一个偏僻荒凉的小镇。和以往的习惯一样,我选了二楼靠窗的房子做宿舍。

    对北方的气候大为不满,却喜欢临窗的位置,喜欢站在阳台上举目远眺。不单因为我在单位是“诗人”的缘故,更多的是,千里之外有我温馨的家,有贤惠温柔的妻子,有娇小淘气的儿子。清晨,拉开纱帘,透过明亮的玻璃,眺望着远处的风景,该是多么美妙惬意的事情。晚上,茶香四溢,昏黄的灯光照着我独孤的灵魂。这时候,愁绪交加的我会被电话里她们母子开心快乐的气氛所感染。

    五六年了,屈服且认命了这样漂泊流浪的生活。虽有一气之下回家的冲动,却不能不为那点天文数字的房债付出代价。就这样,初来乍到的我先是熟悉了周围的环境,再就是安置好自己的日常用品,等这一切料理妥当,便到了桂花遍地开的八月。

    这里可怜的竟然连一丝绿也看不到,说它了无生气一点也不为过。没有所谓的桂花飘香也罢了,楼层灰暗不堪,周围光秃秃,空气中散布着污浊的尘土。要说它的可爱之处,莫过于十字口那些摆摊的菜农了。

    我就是穿梭在菜农中间,无意捡到一只勺子,并因此而第一次接触到馨儿的。

    那个明媚的清晨,照例去帮厨师买菜。脚下踩到这只白色的塑料勺子时,我“啊”的一声,条件反射惊叫起来。

    眼前一个约莫三十出头,个子高挑的女人慌慌张张走过来,明显是丢失了心爱的东西。她的身后,是一只瘸了腿的狐狸狗。我将勺子高高扬在手里,试图吸引她的视线,遗憾的是她没有看见。

    倒是她身后的狗,冲着我干“汪汪”两声。

    “嫂子,我刚才买菜,将勺子忘在这里了,请问您看见了吗?”她皱起眉头,无不焦急几分。

    “瞧!他手里拿着呢!”卖菜的女人笑吟吟指着我对她说。

    她转过身来,一脸诧异,又不失礼数:“噢,万分感谢!”

    “客气了!”我递过去,不免多问了一句:“这是吃饭用的勺子?”

    “不!是孩子用来玩的,每次吃饭她都要抢,这个专为占她的手。”她看出了我的疑虑,赶忙解释。

    “实在不好意思,我刚才用脚踩脏了,要是食用的话,我这就给你赔偿一个。”生疏的我一脸窘迫。

    “你捡拾了我谢谢都来不及呢,怎能让你赔偿?无所谓的,你别太自责!再说本就破脏,再破脏一次又有何妨呢?”她先是温雅的口气,继而淡然地宽慰我。

    “嫂子,她叫什么?是哪里人?”她的背影消失了,我禁不住好奇地问。

    “大家叫她馨儿,就住在你的对门。”卖菜女人如实相告。

    馨儿,好美的人,好美的名字啊!我暗暗惊叹,上苍给了她如此容貌!还住在我的对门?这是多么大快我心啊!来了一个星期了,同事们每到一处,都马不停蹄地物色适合他们的“那种”女人,好像离了女人,枯燥无味的工作便缺乏生机。当然了,我这个正常男人也不例外。在外的日子是非常孤寂难熬的,女人永远是男人生活的主题。婚后的感情虽说因梅的管制夭折了多少次,但内心要说没有一点非分之想,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这个馨儿于我来说,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啊!只一眼就闯入了我的心扉。不过,她有点令我揣测不透。以前每见一个女人,交谈几句,或是从表情我就大致能判断出她们的性情。对于擦身而过的她,我却是一团迷雾。她的个性不是十分地鲜明,大概她隐藏的很深,也许她压根就没有城府,以至于我估摸不到她真实的心。但我更希望她是单纯无邪的女人,那样,我说不定能给自己留一段美好的回忆了。

    唉,想到这里,我又忆起了痴情的芳,忠贞的利,还有对我死心塌地的芬。她们可都是我生命的至真至爱,虽成了过往,但我仍然用心珍藏。和梅认识在朋友的酒会上,小我十二岁的她不顾一切爱上了我,爱的无可救药。那时候正是我情感失意的时刻,加上工作屡遭失败,梅拯救了我的事业,也拯救了我的灵魂。儿子的出生更是见证了她对我的爱。我发誓,一心一意对待她,此后不再为情感伤心头。

    这才六年啊!我们的感情经不起考验了吗?见了这个女人,我就把持不住自己了?这么不禁诱惑?还是自身本来就是花心大萝卜?难道要在这个无人问津的小地方将自己的彻底葬送吗?我这颗不安分的心何时才能停止纷飞的思念呢?

    早晨八点准时吃饭。当我端着碗,推开窗子,享受那一缕朝霞的时候,她身着白色的套装从高高的台阶缓缓而下。白里透红的脸颊,懒散的神态,疏松的头发,赤着脚穿着拖鞋。迷人动情的要数她饱满而性感的身材,走过来婀娜多姿,令任何一个男人可望不可及。同事们提起她,口水都差点流下来了。

    “喂,伙计,知道么她老公不常在家,你上前冲锋?”“大头鬼”小王狠劲咬掉一口馒头,诡秘地笑着,戳了戳旁边号称“采花大盗”的小李。

    “呀,你探听的这么清楚,那怎么不见缝插针?”小李将菜咽下去,不紧不慢说。

    “我怎舍得独吞啊?再说我要是去了,你还不得赖在地上打滚!”小王吃得差点噎住了,赶忙喝了一口饭。

    “就你们俩?一个三级残废,一个五级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?”厨师长走过来,无不讥讽几分。

    大家哄堂大笑。谁都知道小王瘦的像芝麻杆,个子矮且近视,小李是罗圈腿,身高190,体重90公斤。他们一胖一矮,搭配极不协调。但心思却全都在女人身上。说起女人来,口若悬河,唾沫星乱飞,连厂长和经理都说他们心有灵犀,简直堪称绝配!

    “一会下班会会她,看她上不上钩?”不知是谁调侃道。

    “好哪,一起去!”其他人蠢蠢欲动,纷纷撂下碗筷。

    “别去凑热闹了,就算那个女人摆在我面前,我瞧都不瞧上一眼!”俗称“美男子”的小舰搭言了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大家的目光一齐被他吸引去。

    “作风不正呗!”美中不足的小舰哀叹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不足为奇,漂亮女人各道处皆如此,更何况身处小镇的她?”我顶撞了小舰一句:“吃不上葡萄可别说葡萄算酸!再说自己有何等高尚!”我尖酸的话语令小舰顿时无地自容。

    “她‘那样’也算‘葡萄’?呸!未免太降低本人的身份了!”小舰特地加重了语气。

    “该不会是我们的‘老大哥’瞄上人家了吧?你当年可是疯魔一时的忧郁诗人王,保准一炮打响!”因我年岁大,他们便戏称老大哥,老张头。这刻一开口还击,他们就又忍不住拿我开刷了。

    “切!别损我这个入土半截的老男人!”一时心血来潮为她辩护几句,却不想被他们这样快看穿。

    下班后,大家迫不及待一窝蜂涌到她家。隔着玻璃窗,我看见她起身泡茶,并招呼大家一一入座。我心里对她说,别理睬,他们都不是什么好鸟!可惜她看不到我,也无心听,脸上照旧泛着红光和大家说说笑笑。

    她纯美的样子使我想起了梅。我不在家的日子,梅也是诸如她这般安逸的姿态吧!

    梅比她年轻,妩媚,但梅少了她的气质。风风火火的芳,柔情似水的利,精明能干的女强人芬,似乎都不及她的神韵。她是那种矜持内敛的女人,具备成熟女人的魅力,穿戴不是多么讲究,很随意的那种,但高傲的架势却显出她目空一切。有好几次在菜市相遇,我都想近前搭讪几句,她要么背过身装作不认识,要么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。失落的我有点替自己惋惜。

    我算不上多么正派,这是众所周知的。但我确实也没有做出格的事情,大多是过饱眼福,心里挣扎一番,偶尔和那个美女纠缠不清,就背了个花心的坏名声。梅每提及我的情事,总是骂我有贼心没有贼胆,到头来还被别人白冤枉一场。我除了毫不在乎,必要时还窃笑她大惊小怪。而这个女人的介入完全打乱了我的思想。

    买菜回来,她拿起笤帚打扫门口,倒掉垃圾。我的眼睛一刻不停陪着她做家务。吃饭完毕,她家烟筒蓝色的雾气直通云霄了,我这才停止莫名的情绪刷洗碗筷。九点多,是我一天漫长的工作开始,身心困乏的我趁休息片刻时不时俯视楼下。

    半晌午了,她怀里抱着一个小孩,才慢吞吞迈出门槛。她的脚下,是一只温顺的猫,附加那只瘸腿的狗。

    我的心不由跟着她移动。她爱恋地搂着孩子,亲着,吻着,点着孩子的下巴,嘴里嘟囔着,逗引得孩子格格直笑。猫狗也不时地舔着舌头,昂头仰望她们。我的嘴角抽动,也跟着她们乐。但她自己却很少露出笑容。困惑不已的我听卖菜女人说那不是她的孩子,而后有点庆幸。至于庆幸什么,我也说不明白。总之就是庆幸,一是不希望孩子拖累她,二是希望有机会接触她,三是希望她腾出时间略略关注一下外面精彩的世界。

    可她好像并不领情。闲暇之余,听同事纷纷议论起她的婚姻。尤其是美男子小舰,原先对她还不怀好感,这刻却追根溯源说她是第三次嫁到这里。孩子呢,只有一个,大了,去外地读书。老公呢,待她很不错。经济状况,良好。别的嗜好,她没有,就是喜欢独来独往。可我的直觉告诉我,深沉的她负载着很重的情思。她忧郁漠然的双眸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渴望。

    连月来的事实证明,她毫无“婚外情”“不轨”的倾向和痕迹。还有,她的朋友不多,生活极规律,几乎闭门不出。但并不因此证明,她的生活黯然无光。相反,她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女人,早晨打扫庭院,屋内屋外一尘不染,风和日丽的晌午,她来到门口转悠一圈,引逗得孩子笑。日暮时分,悠然地走出村外看夕阳。通常,她都是穿着宽松的休闲服,要么就是那种束腰的优雅装。漫步田间,红白绿赤蓝黄相交映,别有一番雅致和韵味。晚上回家,大伙皆能听到她室内的古典音乐响起。

    她的个性与这个小镇格格不入!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吗?是的,她吃穿不愁,自由自在,又少了家事的烦扰,神人也不过如此,你说她不是仙子是什么?可在我看来,她的空虚落寞又有谁懂?难道她就甘心情愿守着她的空家虚度年华,枉费青春吗?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?

    我为她悲哀不已。她应该快乐无忧,她应该幸福开心,她应该有老公孩子的呵护陪伴,不想她孤零零的来去穿梭,不想她在小镇埋没一生我为她注重起了自己的身份,不再打情骂俏,不再和别的女人瞎搅合。甚至于对工作,都失去了往昔的热情。我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她身上。为她,我情不自禁选择了改变自己。初来,是和同事,和红颜知己对话,而今,是和她的心灵不停歇地对话。写的诗歌,也全是为她。

    每个夜晚来临,我已经没有耐心听妻儿的絮叨。同事再次谈论她时,我只低头听但不发表意见。他们开玩笑说我这个忧郁王诗人更忧郁了,我很不自然地抱之一笑。我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知道,我是多么在乎一个和我毫不相干的女人!他们和我对她的看法或许截然不同,但有一点,他们和我一样,那就是对她的关注度只增不减。这说明了什么,说明大家爱她又怜她!

    夜深人静,我突发奇想,怎样才能使她高兴起来?我不允许别人伤害她!过激的言语都不行。更不能容忍他们羞辱她!那天,小鬼头和采花大盗相互说她行为不检点,我无意听到后,当场给了大头鬼一拳!采花大盗因我的身份是主任,当时没敢顶撞,只悻悻然离去了。但神情上,明显写着不服气。

    这之后,他们收敛了许多。虽然我给不了她什么,或许给的她压根不要。但我真心希望她家庭美满。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,希望她能笑笑,哪怕是勉强笑一下,我也无比欣慰,无比满足了。

    我知道,这绝不仅仅是寂寞惹的祸。我也知道,自己这次是认真的,可我不得不提醒自己,迟了!从第一次说话到今,我们天天见面,却没有畅谈过一次,更不要提倾心。倒是同事,有事没事去她家串门。不是假装借东西就是无聊的想和她拉关系。她一概不拒绝。美男子更是故意得寸进尺给我看,他替她抱孩子,必要时还帮她买菜提菜!这算什么?我有点忿忿不平,当然,私心占的是上风。

    白天,我尾随着她的身影,夜里,近乎痴呆地遥望着她房间里那盏孤灯,她不睡我也硬撑着。无数次想象着,她在干嘛?她到底,究竟是个怎样的女人?值得我如此用心良苦?明亮的窗子成了我们默契的暗号。偶尔一次,她拉纱帘,看见了伫立在窗边的我。她很是莫名其妙,而后忍不住多看了我几眼。我没有逃避,满怀深情的我直愣愣地对望着她,企图从她眼里看出眉目。她怔住了,随后朝我莞尔一笑,惊慌失措的我也微笑着回应她。那一刻,我的大脑一片空白,她终于笑了!多情的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。

    同事肆意煽动着:“走,去她家!”面红耳赤的我摇头再摆手。他们走后,我又心烦意乱,魂不守舍。多少回也鼓起力气说服自己去就去,怕什么!一下楼腿就软了。果真我爱上她了吗?还爱的如痴如醉?执迷不悔?可谁又信任明了,历经三个女人的我,爱情再次开花了呢?还期望结果?这不成了天大的笑话!

    表白,应该在灿漫的十八岁那年。选择,在阳光的二十八岁,错过,辉煌的三十八岁。掩埋,非我四十八岁莫属?不甘心,却又无可奈何。老天,为何将花期安排在我的不惑之年后?慎重审核起对她的感情来,但愿自己是一时冲动,但愿自己是一时迷途。要知道,再过几天,我就过四十六岁生日了啊!

    有关她和美男子的绯闻不断吹进我的耳朵。这天,照常吃饭。席间,美男子郑重宣布:晌午他将要开车带馨儿一起去河边钓鱼!大家逗趣着,问他是背着馨儿还是挽着馨儿?他说抱着搂着,说不定还能吻着摸着呢!

    我的心隐隐作痛。我不信她会这样作践自己,可对美男子的话却深信不疑。终于,人群中有人替我说出心里话了:“喂,要不要我们陪同?”

    “别当电灯泡,让我的美梦成真一次!”美男子用脚踢大头鬼的屁股了。采花大盗趁机拍拍美男子的头,说:“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么!”

    “好了,不说了,回来请你们喝鱼汤!”

    “哈,喝汤肚胀,我们要吃鲜鱼!”大伙爆笑着。

    “瞎搀和什么?人家好不容易求来的机会!”美男子不乏嗔怪一番。

    “老大哥,借你的相机用用,我要把她的倩影留下来!”美男子边扒饭边对我说。

    没有拒绝的理由。多么希望这个机会是她给我的啊!眼睁睁地看着她甩了一下飘逸的秀发,上了美男子的车。

    一整天,我都在恍惚中度过。

    一抹斜阳隐去了,嘟嘟的车声由远而近,我晓得是他们回来了。果真,美男子开了车门,她又是她潇洒的姿态:款款而下。

    美男子招手再见,她歪着头苦笑着,笑的那么牵强。美男子驾车而去了,她还站在门口张望。我的心流血了,她被美男子蹂躏了吗?她上了美男子的当了吗?可曾知道,她是美男子猎物中的一个?转身要回屋了,当她昂头斜视我的一刹那,失态慌乱的我这才醒过神来。

    哦,相信我,我是真心喜欢你的。别抱幻想,别以为他是正人君子,封闭住你的心门,别为任何人敞开,好吗?我直视着她,一遍遍地说着。

    她许是累坏了,连打两个哈欠后,直径进了房间。我能看见她换衣服,脱鞋,能看见她梳洗后的疲惫和困乏。奇怪的是,一动不动的她在灯前低头凝思到凌晨两点!我以为她睡着了,忘了拉纱帘。谁知到夜半三点,她起身倒杯水喝后,才开始铺床暖被。

    连续三天,菜市场不见她的身影,门口抱孩子的也换了另一个人。她沉睡不起还是身体不适?据去过她家的美男子说,前个去河边,她丢失了一件宝贵的东西,如若寻不回,自此便不与人外出。因美男子工作忙,便将这项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小王和小李。小李和小王私下说,美男子玩够了,享福了,让他们找丢失的东西,这不是纯粹的白使唤人吗?

    我故作大方说帮帮美男子,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!他们说要救,还是我自告奋勇去吧,他们可不是吃饱撑着没事干!美男子风尘仆仆回来了,顾不得洗脸吃饭,就去了河边。结果却是失望而归。

    五天后,纱帘拉开了。她像刺猬一样蜷缩在床上,美男子则偎依在她的床边,至于他们交谈什么,我听不到。我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他们。美男子垂头丧气的,看得出很沮丧。她纹丝不动,连美男子走出房间了,她还是那样的姿势。

    美男子还给我相机,顺便让我把她的照片销毁。我舍不得销毁,我怕她的样子勾起我的涟漪。趁机问起美男子她丢失的是什么?美男子说他也不知道,她只是绝望地说找不回来了。

    哪里有找不回来的东西?除非是落水或者陷在泥沙,要么就是被人捡拾了。美男子对我说他们就是顺着河岸走,别的地方不曾去。他接找了好几遍,却是失望之极!我说再去找找,兴许还有希望。美男子说他不去!我的为什么又来了,美男子说他给钱,她不要,也不说丢的是什么。他尽心找了,天不遂人愿,还要他怎么样?

    她有一个星期没有打扫卫生了。门口脏兮兮的,猫饿的不是喵喵叫,就是狗的汪汪声。我揪心难受的都没有食欲了,我在操心房间的她肯定消瘦的不成人形了吧?是什么东西如此贵重,值得她这么折磨自己?我居然问美男子,怎么不去安慰他的馨儿了?美男子说,理发店的雪儿已攻击他许多次了,他可不能错失良机!末了还说馨儿太冷酷,过于复杂,这样的女人没情调,丢了也不觉可惜。我气得吹胡子瞪眼说他三天的热度!他摆手说他不想浪费精力和时间,也着实浪费不起!

    我颤抖着手打开了馨儿的照片。美男子说的没错。她赤着脚坐在河岸边,面对落日的余晖。脸上,没有笑意,有的也只是一份淡然和平静。还有几张,或站或坐,但都是极其冷漠的眼神。她的冷漠再次袭击到我的骨髓,袭击到我的每根神经。以至于我决定去河边一次,帮她找回她丢失的东西。

    独自一人顺着河岸走,杨柳依依,碧波荡漾,仿佛她就伴随在我的左右。我想,她应该没有丢失东西,丢失的恐怕是她对爱情的心,对男人的心。她想让自己名副其实一次,却不过是她的想法而已。当她竭力使自己爱上别人,却得不到她想要的结果。所以,她才会说她丢失了东西。不然美男子诚心给她买,她怎会不要呢?

    一瞬间我恍然大悟。数着一分一秒,等着她拉开纱帘。看见了,看见了颓废消极的神态。噢,不要悲伤,不要绝望,我找回了你要的东西答应我,坚持到底,胜利一定会属于你!好吗?我又百遍不厌地和她对话了。

    她努力地朝我笑笑。我做了个ok的姿势,相信她心领神会。

    大清早,我就去了菜农那里。与其说是买菜,倒不如说在等她。听到那熟悉的汪汪的狗叫声,就知道是她来了。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你丢失的东西又被我捡拾了,请问你还要吗?”我凑近她身边,简短地问。

    “等我想要的时候你再给吧!”她扬起头,不屑一顾,和昨夜判若两人:“哦,对了,忘了问你一句,你刻意捡拾我丢的东西,不觉得累吗?”

    等尴尬的我弄清楚她的话语带着刺,竟忘了反驳!

    气势汹汹朝单位的方向走。彻夜未眠。一个晚上我都是辗转反侧。我想错她了吗?她怎可以这样对我?她难道看不出我对她的善意吗?还是故作清高,故作姿态?要是那样,她昨夜就不必回应啊!天边微露鱼肚白,我才迷迷糊糊进入梦乡

    落叶飘,细雨纷纷,秋收后寒冷的冬天来了。季节的转换使大家逐渐遗忘了她,美男子更是肆无忌惮说着他的艳遇和艳史。说过不在关注她,说过不在搭理她,说过不在和她对话。和妻儿套起近乎,电话也频繁,恢复了正轨的日子。

    整个冬天,我都拉上纱帘,关闭窗子,将房子弄得黑漆漆。本以为自己会诗兴大发,却将写好的一篇又一篇扔进了纸篓。恰好临近年关,领导们开会说今年金融危机,提前放假。同事们兴奋的高声欢呼,有的已迫不及待洗被罩床单了。正当我也暗自窃喜时,总经理猛不防说我年后随他去南方,至于现时的工作,会有人接替,望我的思想有所准备。

    我软瘫在椅子,脑海中闪电般地想到了馨儿。馨儿,这就要和你作别了吗?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,知道对你是多么的用心,其实只要天天看着你我就倍感万幸了,可我为什么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苦苦挽留呢?顷刻间,对她的恨也抛之九霄云外。啊!时间,不要走,停留一刻,让我再看一眼馨儿,让我对她说出我心里的话。不然,我会带着遗憾离去

    这天停电停水,同事相拥着去她家烤火,却发现她的老公和女儿全都在。大家像闹新房似的,一直尽兴到夜半。我完全没有了睡意。此后的菜市场,多了她的老公和孩子。我远远地看着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,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。逼近年尾了,我万般不舍地收拾自己的东西,攥着要回家的车票。多么希望上苍再安排一次和她见面的机会,也好让我了却此行的目的和心愿。

    我数着时间,也珍惜着和她不多的岁月。苍天有眼。在我即将离去的前一天夜里,总经理打来电话,说是对门女人新装了电脑,烦劳我过去帮忙。这是我第一次去她家,也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去,且又是她邀请的,我不得,也不能不去。

    她的房间,布置的典雅舒适,如她的人如她的名字。谢天谢地,她的老公和孩子不在家。我进去的时候,她泡好了芬芳的茉莉花茶。接过她递上来的烟和火,我斜视着她怪怪的表情。她的眼睛好像在等我说话,可我像是装糊涂。从始至终,我都在侍弄电脑,一句话也没有多说。

    终于弄好了。我站也不是,坐也不是,只得起身告辞。她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快,在我的脚步迈出门槛时,她开口了:“你不是说捡拾了我丢的东西吗?现在不还更待何时?”

    “我我”结巴的我心头不由一热。

    “怎么啦?男子汉大丈夫连这点胸襟也没有?是没有捡到还是压根就不想还?”她坏笑着,我能感到她不是真正的得意。

    “我用两个字概括你丢失的东西吧,至于对错,你自己掂量。”我的脚步收了回来,对她的热情有点感动。

    “好的,洗耳恭听!”她甜美地笑了。

    “旧梦”说出这句话,我的脸倒先红了。

    “可否知道我丢了几次?”她有点滑稽,不像是开玩笑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!”在她面前,我似乎是犯了错的小偷。

    “第一次丢的是旧梦,在我三十年前。第二次丢的是新情,在我三十年后。我相信,我这辈子不会再丢东西。你认为呢?”她就那样倚在门框边,等着我的下言。

    “我”到关键时刻,我的嘴巴就不听使唤了。

    “也许是有的人来的不是时候,抑或是我的命运不济,但这些已不重要。主要的是有人陪我度过了那段难熬的日子!”她倒吸了一口气,痴痴地看着我:“所以我要说声谢谢!还要祝福你心想事成!”

    我抓住门框的手情不自禁颤抖。我傻愣愣地站在那里,感觉自己在做梦。

    她滚烫的唇冒着热气,朝我袭来。我双腿发软,血液又一次升高。

    “真情不容易找,但多情的人永远注定不会有好结果!这吻可不是随便给人的,别以为世界上的男女都像你们那么龌龊,清纯的人固然不多,但总是有!”

    她笑的很惬意,也很舒心。我却怔住半晌。她推了推发呆的我,说:“心想了,事也成了,那就祝你一路顺风吧!”

    我大踏步走出门,转身说再见时,她可能没有看见,我的泪顺着脸颊滴落下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