昂贵的责任谁追究_

大路白杨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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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河南一农民,八个月的时间里,用假军牌逃过路费368万,而这八个月的时间里,他自己拉沙赚了20万元。后来,他一审被判无期徒刑。据称判决完全符合法律依据,该农民未提起上诉。”----摘自网络新闻

    看完这个新闻,我觉得自己挺佩服这位河南农民的聪明智慧,他能够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内,用堂而皇之的理由避开368万元巨额过路费,而获得自己20万元的收入,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。我想他可能是中国第一个因此而获罪的人,却不可能是中国第一个做这件事情的人;同样,只要中国的公路收费存在,他也不会是中国最后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这一则新闻,让人读后特别不舒服。我相信,中国有许多人读了以后,也不舒服。

    第一,农民8个月时间自己赚了20万,却给收费站赚了368万,这可是20倍左右的差距。如果按规定交纳费用,不仅不赚钱,而且会倒赔348万元,你能让他不逃吗?

    第二,为什么一个省份的一条公路上,就有这么高的过路费?那么全国呢?全国的收费站有多少,每年收费多少?我曾经想过,这些收费站不论是建站还是收费标准、收费用时间,一定是经过国家批准的,不知有没有人想过,这些过路费的收费规定,到底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否相符?

    第三,一个农民因为368万的数字受到法律的判决,而且判的是无期。可是,为什么动辄数以亿元的变卖国有资产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官员们,却没有获得相应的处罚?就因为偷逃过路费的是农民,判决之后他也不会上诉;而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是官员,把这些官员只会调换一个地方易地为官,也就算是获得了他相应的惩罚。两者相比较,公平与否,公众与媒体都是聪明人,一看就自然分明。

    第四,1条公路,2辆货车、8个月时间,就能创造出368万元的收入,这样创造财富的速度和规模,比起世界巨富比尔盖茨和钢铁大王卡纳基、甚至是世界股王巴菲特这些巨头来说,都是旗鼓相当、平分秋色,毫不逊色。可是,反过来深思,中国的公路收费体制是否合理,是否创造出应有的社会财富,是否为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,都需要认真思索和考问。

    第五,收费站的计算是否也成为一个天问?一是时间计算上,这是一辆核动力货车,总计过站2361次/时间240天/2部货车=4。91,也就是说每部车每天要在高速行驶跑上5回,而且车辆质量过关,保证不坏,保证人停车不停,而且2辆货一直不需维护修理;二是过一次收费站的标准是多少,一般来说,过收费站是按固定标准按车辆次数进行收费用的,就是超载加倍,也就是数百元,而收费站给出的计算数额让人觉得离谱,总计是3682000元,过路次数是2361次,那么再差的算术水平,也能算出每一次过站收费是1559。5元,这种天价的收费标准在全国少有,在全世界也很少见到。

    我查过资料,据说,全世界的收费公路总长为14万公里,其中我国就占了10万公里(可能2010年又修建了不少,我没有统计进来)。这让我不能不为中国的交通事业发展倍感欢欣,同时,也为公路上跑动的、需要一次次交费的中国车辆倍感悲哀。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运输成本呀,这是一个多么让人感到巨大压力的生活呀。

    偷逃过路费的农民已经伏法,这是他自做聪明、违法犯罪、罪有应得的结果。可是制造了这一起事件,并从中获得巨大好处,今后仍将获得公路过路费收入、从中获得巨大收益的那个群体,是否也有责任?

    事件已经结束了,引起的是人们更多的议论和怀疑,收费站是否真的像事件开始时,显出的那样无辜?

    我想,答案很明确,绝对不是。